服務:
圖書借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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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學生每年可獲發學生証乙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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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張証可借三本圖書,為期兩星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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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遺失必須通知班主任,繳交新証費用,補發新學生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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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証不得轉讓與他人使用。
圖書續借
如果該圖書沒有讀者預約,則可供續借一星期;圖書只能續借一次。
圖書預約
持有本校學生証的學生,可免費透過圖書館電腦系統或在櫃檯辦理預約圖書手續。
過期還書
如有任何過期未還物品,罰暫停借閱圖書,直至歸還為止。
資源損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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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讀者損毀或遺失物品,須補購相同或另購內容及價錢相近的物品,本館會紀錄存檔以作年終盤點,恕不接受金錢的補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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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書刊或物品失竊,而查知盜竊者,此人須負責賠償外(補購相同或另購內容及價錢相近的物品),並會受到校方紀律處分。
圖書館開放時間(半天上課)
時段 |
時間 |
備註 |
早會前 |
星期一至五: 7:40am-8:00a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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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後 |
星期一至五: 12:45pm-1:15p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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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守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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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持安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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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內,不准飲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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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追逐嬉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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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圖書,放回原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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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惜圖書,不亂畫、不損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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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用他人證件借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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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開圖書館前完成借閱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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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時歸還圖書。